接着說阜新那個十六年前十六歲的女孩的事。
女孩的父親打完一夜的麻将,回到了家中。一進屋,就發現有些不對勁。自己卧室的床角有血跡,而且屋裏還有被打掃過的痕跡。而且自己的被子不見了,他覺得肯定是出了什麽事了。
他第一個想到的當然是自己的女兒,到自己女兒屋裏一看,倒是沒什麽異常,就是一向講究的女兒沒有像往常一樣在起床後把被子整整齊齊地疊起來。
什麽是忐忑,女孩的父親就是帶着忐忑的心情跑到了女兒的學校,想看看女兒今天上學了沒有。他知道很有可能是沒去上學,但他最希望聽到的是,“她今天來了,在班裏呢。我去叫她過來吧”。但是等到了學校,老師的回答卻是,沒有。她今天沒來,我也正納悶呢。平時屬她來的早”。那就只有報警了。
警察到了屋裏一看,直覺告訴他們,女孩肯定是出事了,而且很有可能已經被殺害了。但是,當時的情況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因為不能确定是不是殺人案,所以警方并沒有投入太多的警力,只是按照失蹤進行立案調查的,但是案子并沒有什麽進展。女孩品學兼優,也沒什麽複雜的交際圈,查了一圈也沒查到什麽有價值的線索。家裏人也不願意相信女孩已經被害,滿世界地貼尋人啓事,到處去找,也是一無所獲。
這個案子直到一個月後,才算是有了進展,正是這個進展,讓這件案子終于被定性為殺人案。
案子的轉機來自一個環衛工人的報警電話。其實是個掏糞工人,那天他是去掏一個公共廁所的化糞池,在化糞池裏掏出了一具屍體。吓得他趕緊報案。
因為是冬天,又是用被子包着,屍體雖然已經過了一個月,但并沒有出現大面積腐爛,警方通知家人來辨認,确定了女孩的身份。
這具屍體就是一個月前失蹤的那個十六歲的女孩,女孩在化糞池裏泡了一個月,而且這個化糞池所在的公衆廁所裏女孩家的距離不到一千米。如果不是環衛工人來掏糞,女孩可能還要在化糞池裏待着。
女孩為什麽被扔進了化糞池裏了,為什麽天天有人去上廁所卻沒人發現。
據那個如今已經五十八歲的犯罪嫌疑人交代,他當時作案後,把女孩用被子包好,把地拖幹淨。跑到樓下借了一輛板車,然後又跑到樓上,把女孩的屍體抱下來,放到板車上。自己就騎着板車,趁着夜色找地方抛屍。
他順着大路往前騎,騎着半路突然對面來了一輛貨車,車燈一晃,把他吓得趕緊靠了路邊。他是越想越害怕,千萬被被人發現了。就想着趕緊找個地方把女孩扔了。
這時候正好看到路邊有個公衆廁所,晚上也沒有人。就想着“幹脆把孩子扔這吧”。他就把女孩從車上抱了下來,扔進了化糞池,然後在旁邊找了一些樹枝和其它的東西,把女孩掩蓋了起來。
這就是他選擇把女孩扔到公共廁所的原因,以及遲遲沒人發現的原因。冬天一來是到外頭上廁所的人少,二來是大家都凍得要死,又憋得夠嗆,一個個都是形色匆匆。誰也不會盯着化糞池看裏面的樹枝。
案子升級,人心惶惶。各種說法傳得到處都是。女孩們不僅被吓得不跟晚上出門,甚至連一個人待在家裏都害怕。不僅僅是女孩,還有那些已經結了婚的婦女也都提高了警惕。
警方有了壓力,有了壓力,自然就會上心。增加人手,擴大範圍,再篩一遍,從頭再捋一遍。于是線索就有了。
女孩父親有一個朋友,姓劉。事發之前到可能他家住過,而且還在下半夜找人借過板車。當然這些只是可疑,還不嫌疑。
警方就要找他問話,一打聽。早就走了,走了一個多月了。最後一推算日期,就是女孩失蹤那天走的,而且是帶着老婆孩子走的。但是也有人說他是欠了幾十萬的外債,出去只是躲債去了。
但是,也就劉某的嫌疑最大了。他不不在了,那就找吧。結果這一找就是十六年。
劉某落網,間接地是因為他家有了喜事。所謂福兮禍所伏,他到了伏法的那一天了。當然也有他自己大意麻痹的原因。他是想着自己已經跑了十幾年了,警察也沒發通緝令,估計這事就過去了。
所以,他在HN過的并不是躲躲藏藏的日子,相反,過的還很滋潤。抓他的前一天,警方踩點的時候拍了一段視頻,傳了回去讓阜新這邊劉某的親戚辨認,是不是他。
視頻我也看了,他頭發梳的相當整齊,染得烏黑發亮,發型還是個背頭,面相莊嚴,胖胖的圓臉,穿着一個小夾克。如果不是騎着個小電動車,我還以為是個鎮長微服私訪呢。
後來,張哥他們到看守所采訪劉某的畫面我也看了。頭發花白,還被推了平頭。很有新聞聯播裏那些落馬前後的高官風采。至少在頭發顏色的變化上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