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之吾家有妻初長成 — 第 87 章 征兆

瑞山皇家獵場位于瑞山腳下,地勢開闊,而且山林茂盛,林中很多動物,被皇室圈了一大塊地方,作為每年秋季例行狩獵的地方。 一行人飛馳奔入獵苑,第一天就是安頓行禮,青…

瑞山皇家獵場位于瑞山腳下,地勢開闊,而且山林茂盛,林中很多動物,被皇室圈了一大塊地方,作為每年秋季例行狩獵的地方。

一行人飛馳奔入獵苑,第一天就是安頓行禮,青奴帶着王府的侍衛盡心盡力的紮上營帳,此時正是秋末冬初,最是好時光。

陽光溫暖,涼爽的秋風瑟瑟而過,幹燥的天氣有着令人心曠神怡的感覺,這會兒冬天剛剛來,衣服不用穿的太厚,行動便利,天氣還是非常适宜,天氣剛剛降了一點兒初雪,落在地上便化得幹淨,卻是涼爽舒适的很

最近一段時間,阿黛最喜歡的就是黏在殿下的身邊,因為鳳朝歌的身上極為涼爽,他身受寒毒侵蝕,身體非常不好,他的體溫比之常人總是略微低上一點兒。在冬天的時候會覺得有點兒涼,但是在炎熱的夏天,無疑是最好的降溫用具。

所以,怕熱的阿黛每日都會蹭到鳳朝歌的房間裏睡覺,因為鳳朝歌身上極為冰涼,所以每晚規規矩矩乖乖巧巧的睡在他身邊的孩子,第二天就會在自己不知道,也沒有讓他察覺到的情況下,整個人趴在他身上,堂而皇之的拿他當抱枕。

可是,天氣轉涼,房間裏都換上了薄棉被,第二天早上鳳朝歌睜眼的時候,再一次無奈的發現,娃娃不知什麽時候,掀了自己的小被子,躲進他的被子裏,不僅霸占了大半被子,還再一次把他當成了抱枕!

鳳朝歌無奈訓斥孩子,阿黛卻委屈兮兮的可憐着一張無害的臉蛋兒小手捏着衣角說,自己半夜蹬了被子覺得冷就躲進鳳朝歌的被窩裏。

鳳朝歌扶額,真是不知道該笑還是該氣,別人不知,自己的身體他還能不清楚?他的體溫低涼,就算睡到半夜,被窩裏還是冰冷而沒有人氣兒的,好點兒的時候,也就是自己睡的一畝三分地兒有點熱乎氣兒,其他地方,皆是冰冷像是沒人睡過一樣,哪怕房間裏早早燃上地龍,房間四角都放置炭爐,他的床下更是放置數個手爐,就為了讓他的床鋪溫熱起來。

可惜,這樣的取暖效果對他似乎毫無作用,他一早清醒,被子裏還是沒有一點人氣。

倒是阿黛的到來,孩子溫暖的體溫,在午夜無聲的傾覆在身上,像是熾熱的火焰,讓趨于冰冷的被窩瞬間溫暖起來,讓他一夜好眠。

也許,阿黛知道他并不是非常喜歡寒冷,所以總是用自己的體溫熨帖他冰冷的已經沒有人氣兒的身體。

今天,娃娃因為好奇,難得沒有跟在鳳朝歌身邊,反而是好奇不已的跟在青奴身邊,看他忙裏忙外的搭帳篷,安置衣物用具。

瑞城地處北方,這裏流行一種自北方囚夷傳來的油氈帳篷,避風而且保溫,這種天氣,在裏面放置幾盆炭火,就可以保證帳篷溫暖如春。

阿黛也興奮的忙裏忙外的幫忙遞東西,幫着一群侍衛搭帳篷,鳳朝歌的帳篷靠近皇帝明黃的主帳,如果可以從高空看下,可以發現,獵場按照皇帝的主帳圍成一個圈,然後一圈一圈兒向外擴散,最中心的是皇帝明黃的主帳,外面一圈兒是皇子宮妃的帳子,在外面是朝廷重臣極其家眷的帳子,依照他們的品級向外分布。

而鳳朝歌的帳子,就在皇帝帳子的旁邊,純黑的面料,像是天邊最陰郁的一道烏雲。

阿黛看着鳳朝歌的帳子建好,然後青奴等一幹侍衛的帳子也搭好,卻幹脆的漏掉了阿黛的帳子,甚至沒有一個人問一句。

按理說,阿黛身為一品郡主,身有封號,身份尊貴,她應該也有一間獨立的帳子并且有奶娘和丫鬟,但是……。

鳳朝歌不喜身邊總有很多女人,阿黛的一切基本是由他照顧,再有青奴是鳳朝歌的貼身侍人,阿黛整日跟在鳳朝歌的身邊,他服侍鳳朝歌的時候也就基本把阿黛都照顧好了,那裏還需要再給娃娃招丫鬟?

阿黛的年紀幼小,自然不能單獨住一間帳子,所以……還是和殿下住在一起吧。

于是,阿黛就雀躍的看着青奴和一幹侍衛臉問都沒問就幹脆的将她的衣物用品全都送到鳳朝歌的帳子裏。

青奴卻也是知道,自從阿黛出現在宸王府裏,鳳朝歌雖然幾次危險,卻是消減了身上的戾氣,略微溫和,臉上的表情也豐富許多,再沒有往日裏的淡漠麻木,他近日修養的時間裏,也許他自己沒有察覺,他的精神較之以前,顯得好了很多,臉頰也多了一點兒紅潤,這是誰的功勞,他還是非常清楚的。

阿黛進了帳篷卻忽然失了剛剛的興奮勁兒,第一件事情是查看,放置在帳篷裏的炭爐,先看看帳子的角落是不是放好了,房屋中央的有沒有損毀,然後檢查了一下裏面的炭,确定是上好的銀絲炭之後又看了看是不是已經點燃了,還不忘看一看一邊放置的香爐燃燒的香料是不是同一種。

鳳朝歌的房間裏經常燃着魂香,魂香的配置非常繁複,因此一小塊魂香便是極為貴重,因為只有鳳朝歌能夠配出這種香,正是因為鳳朝歌不習慣其他的味道,所以他的房間裏只用魂香。

青奴看着孩子這樣的動作,微微一笑,這孩子到底對得起殿下的疼愛,時時刻刻記着殿下的事情。

鳳朝歌回到帳子的時候,馬上就察覺了阿黛的帳子并沒有單獨列出來,不由得嘆氣,卻沒有發作,只當做沒有看見一般。

最近這孩子得寸進尺的厲害,如今他的浴室裏放置着阿黛的小浴衣,他的妝臺上放置着阿黛的發帶絨花,他的衣櫥裏挂着阿黛的衣裳,他的書桌上放置着阿黛的書本大字,他的生活裏已經無處不是阿黛存在的痕跡。

看見鳳朝歌回來的孩子,終于覺得自己離開殿下的時間太久了,都有點兒想念殿下了,所以娃娃飛快的跑過來,抱着鳳朝歌的腿:“殿下!帳篷真的很暖和呦。”

鳳朝歌嘆氣,捏了捏娃娃的臉蛋兒:“你這見風使舵的娃兒,就可勁兒的見天敷衍我吧,倒是生了一張粉嫩的臉蛋兒。”

阿黛有點兒不高興,對着鳳朝歌的手咬了下去:“阿黛是好孩子,阿黛很聽話。”鳳朝歌沒有躲,任由娃娃一口咬上自己的手,沒有用力氣,娃娃糯糯的小舌頭粘在皮膚上,癢癢的,濕潤卻令人心情愉悅。

鳳朝歌倒是難得的沒有嫌棄娃娃弄了自己一手口水很髒,等孩子松嘴之後就摸了摸娃娃的腦袋,然後走到一邊的水盆邊兒上洗了洗手。

阿黛看着鳳朝歌優雅自如的樣子,兩眼兒冒星星,簡直就像是看到臘肉的狗狗,就要撲過去!

“今日是狩獵會,狩獵不僅要有會射箭,最重要的還是要有一手好騎術,明日兒我帶你學騎馬,算是這些時日你好好學習的獎勵。”鳳朝歌悠悠的開口。

阿黛本就成星星的眼睛一下子閃耀起來,像是兩顆溫暖的小太陽一般:“真的?啊,殿下萬歲!”

話一出口,就被鳳朝歌按住腦袋,不贊同的道:“要怎麽說話?”

阿黛一下吐了吐舌頭:“注意分寸,阿黛再也不敢了。”鳳朝歌雖然不是很在意有人這麽說他,但是阿黛說話不夠謹慎很有可能有一天給她招來殺身之禍,為了孩子考量,鳳朝歌還是告訴孩子,說話注意分寸,三思而後行。

這是生活中的自保藝術,是修養內涵的體現,所以阿黛必須要明白并且學會。

“不過,”鳳朝歌眸光微微流轉,一圈漣漪蕩漾開來:“你的功課不能落下,我要檢查你的功課。”

阿黛看着鳳朝歌一揚腦袋:“嗯!”滿滿的興奮同自信。

娃娃一直很擔心鳳朝歌嫌棄她蠢笨,學習方面一向非常努力,第一次被鳳朝歌檢查的時候還緊張的滿手冷汗,可是後面卻是越來越放縱,因為她發現鳳朝歌的提問雖然刁鑽卻是他講過的,或者書裏寫的,只要好好思考,總會答出來,而且鳳朝歌的問題總會點到要點,讓她理解的更深刻更明白。

不得不說,阿黛輕微的弱智還是很麻煩的,最起碼對于鳳朝歌說,孩子還是需要治療,到底他是活了幾萬年的死神,對于醫術還是非常精通,阿黛的弱智并不是治不好,只要有合理的方法,在孩子成長的階段好好的治療,阿黛還是非常有恢複的可能性。

鳳朝歌的醫術比當世的名醫更要好很多,他更懂得用什麽樣的方法讓阿黛更好的學習,恢複她受損害的神經。

他的治療顯然很有效果,阿黛雖然有一點兒笨,卻懂得聽話,配合,他的治療異常順利,他也不求阿黛能夠多麽聰明,或者到達天才的程度。

他只要求阿黛能正常的生活,并且掌握屬于這個時代大家小姐所應該理解學會的基本東西,待人禮儀,處事方式,生活自理等等。

這是這個孩子以後生活的依仗。

彼時,鳳朝歌并沒有想過要孩子多麽偉大,多麽強勢,或者多麽厲害。包括将《馭魂術》交給孩子,也只是為了強健孩子的體魄,改善孩子的智力,因為《馭魂術》這種逆天的功法在修煉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小益處。最後就是他想鍛煉這個孩子堅韌的心智,讓她有度而堅強,只是他低估了孩子的努力程度。

阿黛以一種他沒有想到的速度迅速成長,變得堅強,強大,冷靜,理智,大方,高貴。這個孩子超乎他想象的變成了另外一個他。

這個孩子有着任何人都沒有猜到的潛能。

當有一天,他站在角落,看着已然光芒萬丈接受衆人尊崇的孩子,卻是百味陳雜。

第二天,當鳳朝歌睜開眼時,不期然的感到一陣滞悶,身側溫暖的氣息讓身子感到一陣暖意,很放松的感覺,胸口有一點濕潤的氣息,是孩子細弱的呼吸聲。

拍了拍孩子的脊背:“阿黛,該醒了。”

娃娃有點兒不甘心的往他的懷中縮了縮,不情不願的睜眼,昨天跟着他騎馬跑了一天,又興奮的忙忙碌碌,早早就累得不輕了,自然是睡得極為香甜。

輕巧的推開縮成一團的小娃娃,鳳朝歌站起身來,感到鋪面的一陣寒意,微微怔愣,才恍然驚覺,天氣已經初寒,略微涼冷了。

“殿下。”青奴的聲音傳來,恰恰好的送上今日的衣物,還有洗漱的用具。

鳳朝歌掀起盤上的衣物,看見裏面夾了一件絨衣,不由的皺眉,只覺得厭煩:“怎麽又加了衣裳?”

“今日降溫了,殿下還是加一點兒衣裳吧。”青奴溫和的勸着,有恃無恐的樣子顯然是知道有阿黛當救星。

鳳朝歌嘆氣,幹脆利落的套上衣裳,徑直梳洗去了,便是阿黛出現之後,他被青奴借着阿黛拿的死死的,穿衣吃飯都要被盯着,當真是無奈至極。

……

用了早膳,鳳朝歌帶着阿黛來到了獵場,侍人很快牽來踏風,另外還牽來一只小馬駒,一身純白的小馬,弱弱的跟在踏風身後,低着腦袋,怯怯的防備的看着在場的人,讓人心生憐惜。

竟然是還沒有完全訓話的千裏馬,顯然也是極為貴重的珍惜的品種。

踏風有些煩躁的甩着腦袋,時不時的踢着蹄兒,微微的嘶鳴着,似乎有點急躁不耐,鳳朝歌上前摸了摸踏風的腦袋,輕輕的問:“你是不是昨兒跑了一天,有些累了?”

踏風是幾乎絕種的千裏馬,不僅極為珍惜,而且速度,爆發力,都是一等一的好,體力也是絕對的高,曾經跟着鳳朝歌征戰沙場,臨刀劍而不亂,又一次,鳳朝歌不慎病發,偏偏是危險至極的戰場上,是踏風冒着被砍死的危險,帶着幾乎暈迷的他一路躲過敵人的追殺,撤回己方安全的地域,自己身上卻挨了四五刀,差點兒沒了性命,足足修養三個月才恢複,足可以見它的靈性同戰力。

這也是鳳朝歌溫和待它的原因,世間萬物生靈皆有靈性,比人更加單純忠心,它們更值得相信。

聽到鳳朝歌的安撫,踏風搖了搖腦袋,又蹭了蹭鳳朝歌的手,有一點兒像是撒嬌,這讓鳳朝歌有點兒好笑,踏風如此焦躁,該不是因為太久沒有看見他了吧?

自南疆戰争結束,平定南疆之後,鳳朝歌疲勞過度,心力交瘁,撐着回到瑞京便大病一場,兩三年避府不出,瑞京的活動上幾乎沒有他的身影,自然他也從來沒有心情參加這一類的狩獵活動,踏風也被雪藏,養在府中兩三年沒有見到鳳朝歌。

昨天又只顧着來獵場,自然沒有親近鳳朝歌的機會,而鳳朝歌身上純淨的氣息往往是最能夠安撫動物的,許久不見他,踏風自然是要使點性子。

阿黛羨慕的看着鳳朝歌,想要伸手摸一摸踏風的皮毛,被踏風警覺,微微嘶鳴着掙開鳳朝歌的撫摸,向一邊避了一避,躲開阿黛的撫摸。

阿黛失落至極,鳳朝歌便拍了拍踏風,走到阿黛身邊,将她牽着走到另一邊兒的小馬駒身邊:“這一匹是囚夷今年剛剛進貢而來的小馬駒,雖然不比踏風厲害,卻也是百裏挑一的名貴品種翻羽馬,足不踐土,行越飛禽。堪稱馬中珍品,最重要的是,翻羽馬性情溫馴易馴化,适合女子,這匹小馬送給阿黛如何?以後它就是你的坐騎,它可以陪着你一起長大。”如今阿黛只有五歲,這匹小馬駒也就一歲,正好跟着阿黛。

阿黛擡頭看着鳳朝歌滿臉疑問:“以後它就屬于阿黛了嗎?阿黛可以找它玩兒嗎?”她都沒有玩伴诶。

鳳朝歌微笑:“當然,以後它就屬于阿黛了,阿黛可以為它取一個名字,至于找它玩兒,要等到阿黛學會騎馬,馴服了它之後才可以。”

這翻羽馬雖然年紀還小,但是還沒有馴服,若是貿然招惹它,阿黛定然會被傷到的。

阿黛一下興奮了:“阿黛喜歡她,可是它長得這麽白,以後就叫它小白好不好?”

鳳朝歌一下子就扶額而嘆,翻羽馬也似乎是明白阿黛意思,當下嘶鳴着掙紮起來,顯然不同意“小白”這麽沒品位的名字。

感嘆一下自家娃娃的傻,呆,鳳朝歌道:“你看,阿黛,它不喜歡這個名字啊,你換一個認真一點兒的,以後它要陪着你長大的,用它不喜歡的名字它也會不聽話的。”

換句話說,就是換一個高大上的名字,某殿下顯然還是照顧着自己呆笨的娃娃,留了面子沒有直接就笑。

另一個幾個服侍的青衣侍人卻都忍不住低低的笑了,被殿下的眼風一掃,紛紛低頭忍笑。阿黛低頭思考,忽然道:“我覺得它雖然長得很漂亮,但是沒有踏風漂亮,若是它是黑色的皮毛就好了,以後就叫它白羅吧,取‘落’的諧音,希望有一天它白色的毛全都落了變成黑的。”

因為希望它的毛都落了變成黑的,所以取名叫做白羅……

某妞兒的取名藝術和自家殿下一樣無良……

鳳朝歌當先忍不住笑了,随後點頭:“好,就叫白羅吧。”

便是這便歡樂的時候,一襲身穿官服的男人騎着駿馬到了獵場,飛揚的官服淩厲而肅然,竟然帶着令人心慌的力道,正是走了幾個月的顧珩。

同時,正看着阿黛好奇的撫摸白羅的鳳朝歌身邊多出一個青衣侍人,手中一個托盤,上面赫然是一直已經死掉的蒼鷹。

------題外話------

妞兒食言了,阮府正在倒黴的路上一本不回頭~

但是,他們似乎怎麽也奔不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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