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之吾家有妻初長成 — 第 170 章 舊夢

阿黛仔細的看了一下,選了三匹黑色的料子,一匹沉墨水韻緞,一匹素墨妝花緞,一匹金容薄絡絲緞。然後又挑了幾樣比較簡潔一些的款式,給鳳朝歌看:“這幾樣行嗎?我記得你以…

阿黛仔細的看了一下,選了三匹黑色的料子,一匹沉墨水韻緞,一匹素墨妝花緞,一匹金容薄絡絲緞。然後又挑了幾樣比較簡潔一些的款式,給鳳朝歌看:“這幾樣行嗎?我記得你以前常穿的幾套衣服,和這個款式很像,這幾款比較居家一些,也舒服。”

鳳朝歌點了點頭:“你決定就好。”

阿黛便遞給掌櫃,輕聲道:“麻煩将這幾種款式用這三種料子各做一套,七日之後我差人來取。”

掌櫃的笑得很谄媚:“好的,麻煩小姐請這位公子量一下尺寸,我們保證給您做的舒适妥帖。”

阿黛幽幽的道:“不必了,你找來紙筆直接記吧。”

鳳朝歌倒是怔愣一下,便擡頭看着她唇角似笑非笑,似乎是在問:你什麽時候對我衣裳的尺寸這麽清楚了?

阿黛被他看的有些臉紅,瞪了他一眼,随後又鎮定傲嬌的擡頭,我男人衣裳的尺寸我當然記得清楚!

掌櫃的看着兩人無聲的互動,也笑得格外的意味深長,拿來紙筆聽着阿黛将鳳朝歌衣裳的尺寸說出來記好,微笑着贊了句:“小姐的相公身材真好,看起來小姐真的很有福氣。”

這句話說得不倫不類,但是阿黛聽了笑得眼睛眯成了一個彎彎的月牙兒。

掌櫃的這句話确實說得有些僭越了,既然尊稱阿黛為“小姐”,就表明阿黛還是雲英未嫁之身,偏偏又說她的“相公”這簡直就像是說阿黛沒有不守規矩,婚前失德。

掌櫃的猜着大概是未婚夫妻來這裏逛街,雖然這兩人看起來沒有很親密,但有一種和諧的氣場讓人感到他們很親密,所以便做了提前的祝福。

鳳朝歌沒有說話,只是淡淡的聽着他們說話,唇角帶着一點兒漫不經心的笑意,看起來沒有很在意這種身份上的誤導。

阿黛看着鳳朝歌便又笑着道:“多謝掌櫃的吉言了,不知掌櫃的這裏有沒有這種尺寸的黑色的成衣,讓我看一下。”

“有的有的。”掌櫃的眼睛都笑得彎了,連忙又退了下去,将成衣的款式給拿了過來讓阿黛挑選。

拿過冊子細細的翻看了起來,他們坐的包廂位置極好,靠窗擺着桌椅,後面是一架屏風,可以請客人過去試一試衣裳是否合适。

窗外的陽光照在阿黛的臉頰上,為她鍍上了一層朦胧的金光,她精致的五官看起來祥和溫暖,就像是專心操持家務,等着丈夫回歸的妻子,有一種鳳朝歌從未體驗過的“家”的味道,令人留念的柔軟的味道。

鳳朝歌覺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失速,就這麽怔神的看着她。

阿黛将看好的幾個款式給勾了出來,重新遞給掌櫃的,便笑着道:“麻煩掌櫃将這上面勾畫的幾件成衣拿過來讓我們試一下。”

她的笑容很純粹很放松,帶着一種狡黠的味道,毛茸茸的讓鳳朝歌很想揉揉她的腦袋,他便沒有反對,安靜的坐在那裏等着成衣送了過來。

清一色的黑色成衣,阿黛選的都是比較靠近鳳朝歌風格的款式,比較修身,但是很松散,多是寬袍大袖,長長的袍裾,不是很繁複,簡單的很。

鳳朝歌看了一下,便從其中挑起一身衣裳,看他準備去換衣裳,掌櫃的很有眼色的命侍人将衣裳都放下,便帶着人都退了出去,并且貼心的幫他們把房門帶上。

阿黛滿臉興味的看着鳳朝歌,她知道鳳朝歌有潔癖,而且并不是很輕的潔癖,以往青奴服侍他的時候,他的衣裳都是一天一換,每天晚上青奴都會将鳳朝歌的衣裳提前拿出來洗了,用香薰熏蒸一晚,第二天将衣裳放在太陽下曬上一天,然後放在陰涼地晾一晚上,然後到第二天的早上拿給鳳朝歌穿。

若是沒有太陽了,那衣裳就要放在篝火前慢慢的烘幹,所以鳳朝歌穿的衣裳都必須卡在前一天晚上整理。為此,青奴當時沒少頭疼。

如今,這擺在店裏的成衣,不僅每日迎來送往的被各種人摸來摸去,還有人試穿,上面不知沾惹了多少人的氣息,就算被仔細保養,還是會留下味道,鳳朝歌若是能穿在身上才會奇怪。

看着孩子促狹的笑意,鳳朝歌指尖動作了,冰色的靈力凝聚成一股小型的飓風,旋轉着将衣裳狠狠的吹過!

然後,阿黛就目瞪口呆的看着鳳朝歌慢條斯理的将身上大氅優雅的解開,将手裏的衣裳慢慢的穿在身上。

等他慢慢的将腰帶系在腰上之後,才垂頭看着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娃娃勾了勾唇角:“還要我試哪件衣裳?”

阿黛慢慢的阖上自己的嘴,幹脆的搖頭。

鳳朝歌又挑了一件衣裳,然後扔到阿黛的懷裏:“那麽就再買一件吧。”他還不想七天都穿同樣一套衣裳,雖然他可以天天“洗”一遍。

阿黛猛的點頭,看他重新将大氅系在身上,并且将兜帽戴上,這才招來掌櫃的,指了指鳳朝歌身上的衣裳,和自己懷裏的這一件表示買下這兩件衣裳。

掌櫃的樂呵呵的将阿黛懷裏的衣裳折好包起來。

阿黛這才表示要請掌櫃再送一雙鞋子過來,一說到鞋子,阿黛突然好奇的轉向鳳朝歌:“殿下一路是怎麽過來的?”

她記得鳳朝歌當初來的時候沒有穿鞋,那麽從軍營到斑斓閣,他們一路走來,他是怎麽過來的?不會是一路飄過來的吧,阿黛黑線的想。

鳳朝歌挑了挑眉,示意掌櫃的出去将鞋子的款式送過來,才重新将大氅掀開一點兒,露出他白玉似的腳,只見他的腳上居然是一直薄冰色的鞋子,像是琉璃制成的鞋一般,晶瑩剔透的可以看見他雪白小巧的腳。

他竟然用靈力凝結包裹住腳弄出了一個類似冰雕的鞋子……

阿黛拜服,不再說話,兩人就安靜的等着掌櫃的送來各式的男式鞋子。

很快,各種鞋子都送了過來,掌櫃的也學的乖了,發現阿黛所選擇的衣飾全都是黑色的,拿來的鞋子都是黑色料子。

鳳朝歌選了一雙千層底的黑色蓮紋靴,阿黛又看了一下,選了一雙絨布軟底拖鞋,然後又選了幾匹白色黑色的素棉料子,都包裹好了之後,一并付賬不提。

等兩人出了成衣店,阿黛便又帶着鳳朝歌往斑斓閣旁邊的金玉樓去了,這金玉樓是赤水城裏很高等的首飾店,不僅有各種釵環簪钿,還有男子用的釵冠和發帶之類的東西。

阿黛發現鳳朝歌身上沒有任何的飾物,但是她記得他曾經很喜歡在身上妝點一些東西。

兩人去了殿中選了一支男式玉簪,又并兩條簡單的發帶,加上一個白玉鑲銀的鈴铛才算滿意。

鳳朝歌看了阿黛一下,又添置了兩對耳環一對耳铛,并一對紅珊瑚釵子,比較簡潔的樣式,看起來很漂亮。

兩人付款之後,阿黛很無良的幹脆将東西全都丢給夜銀,并且囑咐夜銀七日後去斑斓閣取新制的衣裳。

夜銀知道鳳朝歌的存在,畢竟她是貼身伺候阿黛的,就算驚訝也不會表示出來,鳳朝歌的存在她肯定會知道,阿黛也沒有瞞着她,畢竟夜銀曾經是鳳朝歌的手下。

夜銀看阿黛拉着鳳朝歌也沒有人跟着倒有些不放心,但是轉念想起來殿下的戰鬥力一向變态,如今更加是變态中的變态,也就默默的接過一堆東西,先行回了軍營。

阿黛就拉着鳳朝歌往赤水城中走了去,曲曲折折的走過大街,七拐八拐的過了無數個胡同路口到了那個小巷子門口。

鳳朝歌看到那個小巷子,神色便透出幾分了然和意外,他到底在這裏生活了五年,足跡踏遍了這裏的每一寸土地,拜他非人的記憶力所至,雖然時間變遷,又被阿黛折騰的面目全非,他還是記得一些關于這個小巷子的記憶。

驚訝則是……

“那位大娘還活着?”

說是大娘,但是她年紀也很大了,他記得那個時候,那位大娘的孫女兒已經十歲了吧,之所以記得這麽清楚,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他記得那位大娘的兒子……在他指揮的第一場戰鬥裏犧牲了。

而這個小酒館,是他曾經熬過無數劇毒發作痛苦的最好地方。

阿黛回頭看着鳳朝歌,柔和的笑了起來:“那位大嫂的手藝很好,聽阿婆說,是練了很久的手藝。”

鳳朝歌停頓了一下,柔和的看着阿黛,任由她柔軟細膩的小手抓住自己的手腕,将自己往裏面帶去。

兩人一路穿過散着濃重的年代氣息的古舊的小巷子,鞋底踩在滿是青苔的小道上,沙漠幹燥狂野的風沙氣息侵襲着肌膚,熾烈的陽光,像是美麗浪漫的夢境。

直到前面出現一個小小的破舊的木牌子,上面“小酒館”三個字已經變得破舊脫落,但是他們誰都沒有覺得奇怪,徑直走進店鋪。

阿婆正在櫃臺後面坐着對着外面的陽光穿針,她面前放着一個針線筐,上面搭着一件粗布衣裳,看起來是要打補丁。

感覺到陽光一瞬間陰了下來,連忙擡頭就看見阿黛站在門口,阿婆登時笑了起來:“丫頭來了,快裏面去坐吧,還是原來一樣?”

一邊說着就看見了跟在她身後的黑色大氅的高挑男人,一時愣了一下,然後又笑眯眯的看着阿黛:“丫頭又帶了人來了?”一邊說着一邊看了他們握在一起的手,笑得很喜悅。

阿黛難得腼腆一笑:“麻煩阿婆了,我們來用點吃的。”

“省的省的,”阿婆慈和的笑着,讓他們裏面去,一邊道:“丫頭命好,有個這麽一表人才的未婚夫,般配的很吶……”

阿黛進去之後,帶着鳳朝歌熟門熟路的進了裏面的堂屋,找到她一向習慣的靠窗的小桌子做了下去,鳳朝歌也沒有說什麽的坐在了她的對面。

大嫂很快上來看了他們兩人一眼,臉上就浮現了真誠的笑意,帶着祝福:“第一次見丫頭帶了男客前來呢,這位公子生的真是好,丫頭福氣不淺呢,今兒還是照舊嗎?”明明鳳朝歌帶着兜帽,她連他的容貌都沒有看見。

阿黛爽朗的笑着:“一般烤羊腿,再送三壇燒刀子。”

她每次來點烤羊腿都沒有試過味道,而鳳朝歌每次前來都是兩壇子燒刀子,如今他們兩人便加上一壇。

大嫂很和氣的點頭,就下去忙去了,此刻還沒到飯點,沒有幾個人來,只有院子裏有幾桌客人,正在大咧咧的說話,笑聲爽朗,聽得阿黛很開心。

鳳朝歌沒有褪下大敞,就連兜帽都沒有拿下去,只是轉頭看着窗外,神思漸漸的有些渺茫,竟然生出些許的物是人非,時光匆匆的滄桑感。

“楊副将說殿下很喜歡這裏的燒刀子,”阿黛看着鳳朝歌慢慢的道:“當初她帶我來的時候,就坐在我的位置上看着我說,我很像殿下。”

鳳朝歌看着阿黛,薄冰色的眸子清淺的倦怠,笑意卻慵懶:“你是想要聽故事?”

“想,”阿黛毫不遲疑的道:“我想聽殿下曾經的故事,殿下能說嗎?”

鳳朝歌看着阿黛的眼睛,便柔和的笑了:“沒什麽不能說的,只是那個時候的故事……”他歪頭想了一下繼續道:“總有些讓人懷念。”

他說着,利索的大嫂已經将燒刀子和烤羊腿給送了上來,一邊念叨:“我們這兒的烤羊是最正宗的,丫頭別點了不吃啊,浪費……不如不點的好,也給你省點兒錢。”

阿黛笑了:“一定,好好的嘗嘗大嫂的手藝。”

大嫂笑着便退了下去,沒有很相信的樣子,她每次上菜的時候都會同阿黛叨叨一般,阿黛也總是這樣笑着回答她,但是一盤烤羊肉還是沒有動一筷子,她給婆婆說起這事兒的時候,婆婆就說,曾經也有一位公子,生的俊俏貴氣,也是像阿黛這樣,點了一盤羊肉卻不用一筷子。

等大嫂退了下去,大堂裏沒有了人,鳳朝歌拍開一壇燒刀子的封泥,往自己碗裏倒了一碗,鼻翼輕輕動了動:“還是這種味道,阿婆家的燒刀子味道最正宗。”

“那時候,我是不受寵的七皇子,皇帝對我厭棄,皇兄在宮中低調做人,看人眼色,隐忍籌謀,正是最為艱難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因為漸漸的成長,身體好了許多,修為也有所提高,梵楚的苦心調養讓我慢慢的健康起來……。”

那個時候,七皇子的成長讓其他的皇子感受到了威脅,鳳朝歌天生的優雅同矜貴便是皇帝也感到威脅,因為他過于成熟的眼睛。

備受欺淩的時候,他不願意再繼續隐忍,便請命前往赤水關歷練,那個時候,囚夷進逼,赤水關随時有關破人亡的危險,靖王苦守也難以支持,正是最危險的時候。

鳳朝歌随軍是從中尉做起的,畢竟他也是皇子,不會從一個小兵開始,這也給了他很大的方便,很快他便在一次戰役中決定性的扭轉了危局,保住了赤水關。

靖王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并且接到了皇帝暗中的命令,除掉鳳朝歌,所以關于鳳朝歌所立功勞被一筆帶過。

鳳朝歌沒有多餘的動作,依舊做他的中尉,只是因為靖王的無數次暗算,他身體有些吃不消,尤其赤水關苦寒,他一個中尉不好太多的特權,便是寒毒發作,也要靠自己的靈力強行控制,忍下去。

好在有梵楚配置的藥丸,加上他的修為深厚了很多,小發作不會要了性命只會影響他的行動力。

在一次發作,全身僵硬的時候,鳳朝歌想起來在查看赤水城地形的時候,無意間看到的小酒館,抱着試一試的心情去了哪裏,要了一壇燒刀子。

燒刀子喝下去的時候,喉嚨到胃沒有一個地方不痛的,就連五髒六腑都因為這熾烈的酒液而沸騰起來,但是僵硬的身體卻慢慢的能夠活動,雖然這每一點動作都伴随着劇痛。

鳳朝歌暗地裏的籌劃,并且成功的獲得了當時的赤水關副将楊之潤的忠心,慢慢的将軍心籠絡在自己的手下,再一次戰役中因為靖王的指揮錯誤,被鳳朝歌強行卸去職務,皇帝無法,面對囚夷進犯的危機,只能将赤水關的兵權交給了鳳朝歌。

鳳朝歌在戰勝靖王的時候,就不得不面對更強悍具有威脅性的敵人,囚夷。

糾纏同反糾纏,鳳朝歌下了狠手,讓囚夷百年內元氣無法恢複,阻止了囚夷的腳步,代價是大病半個月。

便是病的下不來床了,他還是一臉的平常顏色,忍者幾乎僵硬的身體,如常的善後,處理戰争後面帶來的麻煩,那半個月,甚至沒有人發現他重病。

那半個月他幾乎日日造訪這個酒館,在這裏忍過深入骨髓的疼痛,就是這一壇壇的燒刀子,讓他落下嚴重的胃病,接連一個月只能稍微用些簡單的白粥,其他的東西便是聞一聞都會吐得出血。

阿黛看着他用一種平淡的像是在說別人故事一般的語氣說出自己的曾經的經歷,隐去了那些刀光劍影,那些鮮血白骨,他的痛入骨髓,只有淺淺的笑意,好像……

今天的天氣很好。

“啪!”晶瑩的水滴落入碗中的清透的酒液中,蕩起一圈圈兒漣漪,很快就消失不見了,鳳朝歌驚訝的回頭看她,才見阿黛臉頰上一道蜿蜒的水痕在陽光下折射出斑斓的光澤。

“怎麽了?”

阿黛愣了一下,看他一直看着自己的臉,便擡手按了一下眼睛,看見指尖上的水痕,才驚訝的發現自己居然流淚了。

阿黛垂下頭去,慢慢的笑了一下:“殿下……是不是很辛苦?”

她忽然覺得自己很可惡,很自私,很卑劣。她只是為了愛着他,為了讓他陪在自己的身邊,卻從來沒有考慮過他是不是願意,他會不會很為難,她一直理所當然的認為他很強大,他能夠做到,只是他不願意而已。

直到今天,她才知道他要付出多少代價才能換回來這裏的一切。

寒毒沁體,身有痼疾,卻為了能夠活下去,能夠活得更好,他不得不用自己的性命去拼,去換,一身的病,多少是他自己無法保養而弄出來的。

鳳朝歌看着孩子低垂的臉笑了下:“阿黛,想要得到什麽,就要付出什麽,我早已經習慣了,而且……”

他看着窗外:“神的生命是無趣而蒼白的黑白色,天界寂靜的聽不見任何街聲笑語,永生将付出孤獨,寂寥,還有最後成魔的危險,經歷過一切之後,你會發現其實這個世間很公平。”

阿黛愣愣的看着鳳朝歌,有些不能理解他的話,她感覺這一刻的鳳朝歌盡管有着一張年輕美豔的臉,卻無法遮掩他蒼老而腐朽的心。

她忽然就笑了起來:“殿下,其實比起未來,我更喜歡現在。”

看着鳳朝歌有些怔愣的眼睛,她笑着拿起筷子:“因為烤羊腿只會在現在酥軟好吃。”說着她就開始上筷子。

看着她肆意飛揚的青春,鳳朝歌也笑了起來:“沒錯,我也很喜歡的現在。”然後端起自己面前的酒碗慢慢的喝了一口。

阿黛開始和盤子裏的烤羊腿較勁,發現用筷子很難吧肉扯下來,就上手,弄得自己手上嘴邊都是油,還不忘舉起一塊肉塞進鳳朝歌的嘴裏。

鳳朝歌嫌棄的要命,還是被迫喂了幾塊羊肉,細膩柔滑的羊肉意外的沒有膻味,反而帶着材料的香味兒,很是爽口的感覺。

這頓飯吃的時間有點兒長,到了飯點兒,人聲鼎沸的時候,他們才慢慢的擦了擦嘴,靠在椅子上看周圍的客人。

客人來來往往,你認識我,我沒見過他的,打招呼,吃東西,喝酒的,拼桌的,大嫂忙忙碌碌臉上帶着淳樸的笑容,竟然意外的暖心。

阿黛滿是笑意的看着他們,竟然不覺的厭煩,反而有一種心底生出來的沉靜安寧的感覺,像是看見了最是煙火的迷離塵世。

直到人聲漸稀,酒館清冷了下來,他們才站起身,付賬出門。

------題外話------

嗯,今天就這樣,既然快到團圓的日子了,總要有些團圓的氛圍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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